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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政发力推动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双胜利”

编辑: 喻轶涛来源: 经济晚报2020-03-06 13:38:36

​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今年脱贫攻坚要全面收官,原本就有不少硬仗要打,现在还要努力克服疫情的影响,必须再加把劲,狠抓攻坚工作落实”。疫情防控是特殊考验,脱贫攻坚是时代使命。江西各级财政部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持续增强克服疫情影响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感、使命感,坚持从四个方面发力,坚决打赢打好防控疫情影响风险“阻击战”,全面完成脱贫任务“歼灭战”,推动取得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双胜利”。


行动早、部署快

统筹制定财政政策

  记者获悉,疫情发生后,省财政厅及时跟踪分析疫情和脱贫攻坚形势,认真研判疫情对脱贫攻坚工作可能造成的影响,研究解决精准脱贫的新情况新问题,并会同省扶贫办研究有效应对疫情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财政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应对疫情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十条意见,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加大财政扶贫投入,优先向疫情影响较大、脱贫任务较重的地方倾斜;将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省级度电补贴等财政补助资金提前预拨,在产业发展上帮扶受疫情影响的受困群众;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市、区)要针对农村处于贫困边缘且易致贫的低收入和人均收入不高且易返贫的脱贫户开展防贫保险工作;吉安市、抚州市等多个市县财政局迅速研究制定多项财政政策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影响,并以党委、政府的名义出台贯彻落实意见,坚定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


增长稳、投入大

保障扶贫资金所需

  按照“克服疫情影响,支持脱贫攻坚”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统筹考虑完成最后攻坚任务和巩固脱贫成果等因素,进一步保障财政扶贫投入稳定增长。省级财政预算安排扶贫专项资金38.8亿元,比去年增长16%;及时下达中央和省级第一批扶贫专项资金39.2亿元。各地财政部门在保障脱贫攻坚资金投入安排基础上,特别针对疫情防控中扶贫工作的“短板”和薄弱环节,予以重点支持。赣州市财政局对防疫措施达标的已复工扶贫车间,给予2000元以内的一次性防疫费用补贴;崇义县财政局结合疫情中发现的短板,计划安排整合资金7600万元优先支持符合疫情防控需要和脱贫攻坚政策的项目;崇仁县财政局统筹安排100万元采取保护价收购5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的急待出栏约1.3万羽麻鸡,确保贫困户利益不因疫情受到影响。


举措实、帮扶准

有效对冲疫情影响

  而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扶贫经营主体,省财政厅主动落实税收减免、贷款贴息等相关政策,帮助其渡过难关。据了解,省财政厅所属农业担保公司就出台了相关政策,明确今年2月至5月底,对全省“菜篮子”“米袋子”等服务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的农业经营主体,300万元以下的政策性项目担保费率由原来的0.8%下调为不超过0.5%,其他项目担保费率由原来的1.5%下调为不超过1%。对受疫情影响而暂时经营困难的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续保、调整担保周期等方式持续提供担保服务。同时,市县财政部门针对受疫情影响相对较大的产业和就业扶贫,因地制宜出台支持举措,切实减少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吉安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制作消费扶贫选品目录,号召党员干部购买扶贫产品。目前,已帮助62个存在滞销的扶贫产品实现销售额35.2万元,全县扶贫产品滞销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上栗县财政局统筹安排35万元,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临时性困难补助等方式,对全县贫困户、从湖北回乡的贫困劳动力予以帮扶。大余县财政局积极发挥对接作用,加强贫困户与商超、集贸市场对接沟通工作,为贫困菜农销售蔬菜1.5万斤,帮助贫困户减少损失5万元,并解决28名贫困户就业问题。


责任强、防控严

支持驻村战胜疫情

  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履行挂点帮扶责任,加强跟踪督办,统筹发挥驻村财政干部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帮扶作用,帮助贫困村战胜疫情、巩固脱贫成果。在瑞金市发布抗击疫情命令当天(农历大年初二),省财政厅扶贫工作组一行随即赶赴帮扶村,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全面摸排监控、抓好出入防控、关注特殊群体、赠送防护物品等举措,与当地全体干群共同打好防疫阻击战。抚州市财政局驻村帮扶组从127日起(正月初三)起,坚守在基层防疫一线,积极协助村两委做好政策宣传、返乡人员排查、巡查值守等工作,将疫情防护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修水县财政局驻村帮扶组从127日(大年初三)起,积极参与到定点帮扶村政策宣传、返乡人员排查以及防疫监测工作。同时,积极谋划疫情后帮扶工作,帮助贫困群众发展产业、稳岗就业,确保完成全面精准脱贫、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等帮扶任务。

(本报记者 喻轶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