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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江区关于取缔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的通告

编辑: 金湾来源: 经济晚报2020-05-14 18:23:31

  全区广大商户、市民朋友:

  为扎实推进我区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打造和谐、宜居、整洁、美丽的市容环境,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市场经营秩序、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和流动摊贩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大商场超市、菜市场和各类店铺要严格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决杜绝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行为;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确保场所外干净整洁。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严禁在公共区域、门前搭棚举办促销、展销活动;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等区域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活动。

  三、取缔城区学校200米范围内和城区主干道流动摊贩,一经发现,从严从快依法处置。

  四、由区公安分局、区市监局、区城管局、区卫健委、区委宣传部、邓埠镇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加强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和城区主干道的巡查巡视,一经发现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行为依法处理。

  在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活动中如有妨碍、阻挠执法人员履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严肃处理;涉嫌暴力抗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望广大商户和市民朋友给予支持,积极配合工作,共同为建设“魅力余江,幸福家园”贡献力量。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余江区公安分局

  余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余江区城市管理局

  余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12日